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时间:2006-09-27 访问次数:0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实验中心(室),各直属单位:
国庆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仍然不可掉以轻心。为了在欢度节日的同时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各单位要对在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尤其要对节日期间仍需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做实验时必须要有人在场”的实验室操作规程。
2. 请各单位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负责,根据实验室处6月8日《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在国庆长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按发放的检查记录本记录,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汇总提交给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实行安全责任制,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切实做好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实验室安全。
3. 根据《浙江大学实验室冰箱、烘箱使用与管理的暂行规定》各单位要对贮存化学药品的冰箱,尤其是用来贮存易燃易爆化学试剂且尚未进行过改造的冰箱进行检查,根据自己专业和化试药品的特点,进行妥善的处理,不能留隐患,对过期服役的老冰箱必须及时作报废处理。
4.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结束后一定要及时关闭仪器设备的电源开关、以防各类设备长久运行而引发事故。在离开实验室时要关闭空调和通风装置的开关、要关闭上、下水道龙头,以防止水患发生。对于节假日期间停用的实验室要做到断水、断电、断气,关闭门窗;
 5. 对易燃、易爆物品、气体仓库、危险品仓库要严格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于节日期间仍然有工作的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楼)必须实行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6. 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值班制度,加强责任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注意检查本单位及周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各校区办公室。
保卫处总值班电话:87951110;西溪校区值班电话:88273110;华家池校区值班电话:86971110;湖滨校区值班电话:87217100;紫金港校区值班电话:88206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